各(班级)班主任:
二〇一六届毕业生将于6月18日毕业离校,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校领导的指示要求,现就毕业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和引导
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前的重要工作。各班班主任要根据今年的就业形势、就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学院毕业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引导工作。
1、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职业观以及荣辱观等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因学业、就业、情感、经济等问题带来的困惑和障碍,教育毕业生珍惜最后的学习时间,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争取以优良的成绩回报家长和老师。对不能如期完成学业的学生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讲明学校的相关政策,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2、教育和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平安离校、和谐离校。要结合实际开展有意义的毕业纪念活动,倡导毕业生为母校经济困难学生捐献学习、生活用品,鼓励毕业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优秀毕业生向低年级学生介绍学习经验,传授成功心得,为校风、学风建设添砖加瓦。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组织毕业生文明有序地参加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3、加强就业指导以及服务咨询工作。各班主任应根据今年的就业形势、就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及升学情况,有针对性地展开就业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活动,帮助他们端正就业态度,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加强《劳动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毕业生的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要组织开展有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专题诚信教育,指导他们及时登录贷款系统,变更个人信息,提醒他们按时还贷,珍惜个人信用记录。
二、切实维护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安全和稳定
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不仅反映我校毕业生的基本素质,也反映了教育、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水平。各班主任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好校园的正常秩序。班主任(导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疏导和化解同学中存在的各种意见和矛盾。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学习、生活、就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充分调动毕业班学生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组织他们参与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保证校园的和谐及稳定。
1、认真做好饮食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保证毕业生离校期间各种后勤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班主任应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增强安全意识,严禁组织和参与非法包车、租车活动,严格把控毕业生的聚餐聚会活动,严禁酗酒和干扰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的行为。对于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损害学校和他人财产,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班主任除做好学生宿舍夜间常规值班外,从6月12日起至6月20日,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值班,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6月19日以后,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滞留毕业生的清查和管理工作。少数未能按期毕业需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在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各班主任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三、全力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各班主任老师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层层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责任制;各班级要开展文明离校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离校前的值班工作;要加强教育与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1、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凡与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相关的部门要提前公布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事项,统筹安排两个校区的集中办理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耐心解答毕业生提出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好毕业生代办费结算、欠费清缴、一卡通注销、医保转移,以及丢失图书、损坏设备赔偿等工作。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毕业生报到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办理和邮寄工作。
2、 认真做好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班级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作出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质量。
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班主任、老师要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作为近阶段的工作重点,党政密切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权全体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地离开学校,奔赴新的岗位。
附件:
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主要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 |
1 |
毕业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
总务处、各二级学院 |
5.10~5.31 |
2 |
主题教育、毕业纪念活动、向困难生捐赠学习生活用品等 |
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团委、关工委 |
5.23~6.16 |
3 |
毕业鉴定及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登记表》 |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
5.23~6.8 |
4 |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及贷款系统个人信息确认工作 |
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
5.23~6.16 |
5 |
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咨询 |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
5.23~6.16 |
6 |
毕业生安全教育 |
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
5.23~6.16 |
7 |
毕业生党员干部廉洁教育 |
纪委办、各二级学院 |
5.23~6.16 |
8 |
毕业生费用结算及欠费缴清 |
财务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
5.23~6.16 |
9 |
应届毕业生入伍宣传、报名 |
人武部、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
5.30~6.16 |
10 |
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
组织部、团委、各二级学院 |
6.1~6.16 |
11 |
组织快递公司、车站来校为毕业生提供服务,安排毕业生离校送站车辆 |
保卫处、学生处 |
6.13~6.19 |
12 |
安排毕业联欢活动 |
团委、各二级学院 |
6.13~6.17 |
13 |
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 |
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招就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等 |
6.13~6.20 |
14 |
报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
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
6.8 |
15 |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
各学院、图书馆、团委、财务处、教务处、后勤总公司、学生处等 |
6.14~6.17 |
16 |
毕业生一卡通结算及注销 |
现教中心、财务处 |
6.17~7.8 |
17 |
毕业典礼暨授予仪式 |
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
6.17 |
18 |
办理毕业证和邮寄户籍迁移证明 |
招就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
6.18~6.27 |
19 |
毕业生离校及滞留学生的管理 |
各二级学院、后勤总公司、学生处 |
6.19~7.10 |
20 |
整理、邮寄毕业生档案 |
各二级学院、招就处 |
6.24~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