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秘书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教学大纲修订(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方面的工作
1.修订(或制定)新大纲的要求、进度,新大纲的校核、规范化、格式化以及上报、审批等方面的工作;
2.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的要求、进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的校核、规范化、格式化以及上报、审批等方面的工作;
3.新教学大纲的教务系统录入工作。
二、教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1.教学任务下达、教学课表校对(开学时),教师教学任务更改申请处理(开学头两周之内完成教师相关申请的报批、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中数据的修正),教学秩序的维护、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2.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实训教学方面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3.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的选课指导(对学生)、选课材料的制定、填写、报批等工作;
4.公选课的填写、网上申报、选课限制对象的确定等工作;
5.双语课材料填写指导(对教师)、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报批等工作;
6.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原始材料的分类、汇总,相关数据的填写、总结的撰写、所需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7.青年教师教学课堂竞赛预赛的组织、材料及总结的撰写、上报,决赛阶段的协助等工作;
8.下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的制定、所开设课程与所需学分的确定,教务数字平台相关数据的的操作、维护,下学期教学任务的报批、网上下达等工作;
9.下学期教学进程表的编排、报批等工作;
10.下学期征订教材的统计、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师、生服务方面的工作
1.教师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统计、汇总,上报、审批等工作;
2.应届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相关材料的填写、上报等工作;
3.往届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与确认、相关材料的的填写、上报等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