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学期关于办理学生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办理学生的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及依据
1.本学期可申请学分认定的学生为2014级建筑学专业、2015级学生以及所有往届生。
2. 学分认定依据:
2015年之前入学学生:
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08]65号).doc
2015年及以后入学学生(包括专转本学生):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doc
淮阴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8〕192号).doc
二、学分认定内容
1.2015年之前入学学生:参加各级学科竞赛并获奖、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国家专利、参加文体实践活动并获奖、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非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等。
2. 2015年及以后入学学生(包括专转本学生):见《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第三条内容,其中第12款“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学分由团委负责审核。
三、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附证明材料,如各级学科竞赛奖励及文体活动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提供相应的期刊、进行课题研究的提供立项及结题材料、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
2.下列项目由学校统一认定,学生不需填写申请表:
(1)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技能考核,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学生需提供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本学院教务员老师,经核对无误返还原件。学院初审无误后将需认定的内容按要求录入教务系统,并填报汇总表。
(2)2018年12月之前参加普通话测试且成绩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学分已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后录入教务系统;
(3)参加翔宇学院组织的竞赛班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指导教师将相关材料报翔宇学院审核后认定相应的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4)参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的相关创业培训且成绩合格,由招生就业处将相关学生的学分认定材料报送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5)2019年上半年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整理汇总后统一导入教务系统。
(6)听各类报告或讲座,学生向学院提交《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本》,学院负责初审学生提交的材料,并将初审结果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学院填报汇总表。
3.4月15日前请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材料在院内公示后报教务处,上报的证明材料需有学院审核人签名确认。
4.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认定的学分录入教务系统,其中学年、学期为2018-2019-2,课程性质为公共任选课,成绩为合格,创新内容及认定的学分按下发的标准内容填写。
5.学生可在学期末进入“教务系统-成绩查询”查询本学期学分认定的结果。
6.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各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四、时间安排:
学生填表时间:3月25日—4月3日
学院初审及公示时间:4月4日—4月14日
学院报表时间:4月15日
附件: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1).doc
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