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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17年05月31日 00:00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9号)要求,现将我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辅导员个人信息由辅导员本人录入,请在6月1日至6月10日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负责督促本学院辅导员的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本次录入工作在规定时间结束后,除在以后规定时间内进行必须的更新与维护外,将不再接受任何信息录入工作。

二、对象说明

信息录入工作的对象为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体辅导员,包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包含)以下的专职辅导员(不包含未正式入职的实习辅导员)

三、操作方式

1.登陆页面: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

2.登陆账号及密码:辅导员登陆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建议登陆后立即修改密码)。

   3.详细操作指南请登陆系统后参阅《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

四、录入要求

1.高度重视。录入过程务必按照系统要求,保证录入信息的正确性与完整性,个人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需要对辅导员个人信息进行审核通过。

2.本次信息录入后,各省属高校、独立学院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当年辅导员信息更新工作,实现辅导员入职要注册、离职要注销。

3.学生处将在6月11日至15日进行审核,届时将公布录入审核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人:郭巧会    联系电话:83591112

学生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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