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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19年04月26日 00:00  浏览量:[]

为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调动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学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及依据

12015年及2015年以后入学学生

2、学分认定依据:

 2015年及以后入学学生(包括专转本学生):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

      《淮阴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8192号)》

二、学分认定内容

1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包括专转本学生)见《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第三条内容,其中第12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学分由团委负责审核。

2、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工作、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四个方面;文体艺术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市校院级文体赛事活动获奖及参与校级文艺演出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的认定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认定。

三、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在每学期第六周办理,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 竞赛班、强化班、训练营、培训班学分由指导教师在课程或训练结束时,将成绩报翔宇学院,翔宇学院审核后直接认定;报告或讲座学分认定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听讲记录整理汇总,统一申请;学生参加由本学院组织的职业资格鉴定并获得证书,学分认定由学院统一申请;其他类型学分,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学分认定小组对拟认定学分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4.各二级学院将批准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5.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归档,档案应保留至学生毕业后四年。

2)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在学生毕业学年每学期第六周办理,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PU平台。

2.各二级学院学分认定小组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对拟认定学分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校团委审核。

3.校团委对认定材料进行核实,将审核结果提交教务处。

4.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反馈的审核结果,将批准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计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5.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归档,档案应保留至学生毕业后四年。

四、学分认定评定标准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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