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所有2014级、2015级学生均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晨练活动,2015级学生在运动会前做早操,运动会后实行晨跑。早操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上6:50-7:00(指定路线)。晨跑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上6:40-7:00,路线为:2014级学生从南苑34号楼跑至南苑24楼下(刷卡),2015级学生从34号楼到24楼南侧(刷卡)。
2.学生会体育部负责早操、晨跑组织工作的总体协调,每周周一至周五分别安排值周辅导员、班主任对早操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学生会干部对各班级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各班级要认真做好早操、晨跑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每天安排1名班级干部现场协助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做好检查和统计工作。
3.各班级学生无故旷操、晨跑1次,普通同学扣1分,学生干部扣2分,扣分情况累计到当年的综合测评中;在一星期内累计旷操、晨跑2次以上(含2次),除按规定正常扣分外,以红头文件形式在院内通报批评,同时通报家长。在一学期内累计旷操、晨跑6次以上(含6次),除按规定正常扣分、在院内通报批评和通报家长外,取消当年的奖助学金和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在一星期内累计旷操、晨跑2次以上(含2次),除按普通同学相关处理外,取消当年的奖助学金和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在一学期内累计旷操、晨跑6次以上(含6次),除按普通同学相关处理外,撤消学生干部职务。另外,早操、晨跑出勤情况将纳入学生日常课堂出勤统计进行考核,每次早操、晨跑按1个课时计算,缺勤情况严重者将按照《淮阴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
4.如早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早操和晨跑,必须本人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或值班老师请假。中途早退者按旷操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或者值班老师请假,不请假者一律视为缺勤。
5.对于早操、晨跑出勤率达100%并认真锻炼者,奖励5分(加到所在学期的体育成绩上)。
6.所有检查记录均由学院存档,在学期结束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作为学年评选奖助学金、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团课党课培训和组织发展等的重要依据。
7.本办法由交通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2014级同学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2015级学生从军训结束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