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学院学工办)是学院对学生实施思想教育及管理的综合机构,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
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学工办工作,向分管学院领导负责。
协助学院领导做好辅导员的分工工作,班主任、导师的选拔和聘任工作。
负责铺导员工作的协调、监督和考评,定期召开辅导员会议,布置工作,了解情况。
协助学院分管领导拟定本学院每学期、每学年学生工作要点和计划,负责学生工作的总结。
五、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全院开展经常性的学生思想教育、心理咨询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六、协助共建学院学风,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七、协助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做好学生奖、助、贷的管理条例的制定,完善贫困学生助学体系,组织实施勤工助学工作,指导、审核学生评优选先工作。
九、做好学院常态化疫情管理及数据梳理工作。
十、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意外事故的善后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一、协助开展学院招生、入学教育、军训以及就业工作。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工作档案的收集与派遣。
十三、负责学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及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十五、负责本学院学生思想动态的调研、分析和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的网站发布。
十六、审核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文件、请示、报告等;负责学生请假的审批和销假手续的办理。
十七、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印章、便函、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